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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率队赴陕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1-06-25        信息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佚名     编辑:smezczx01

6月22日至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组在陕西开展检查。

连日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延安市、西安市进行实地检查,走访多家企业,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陕西省政府及相关地市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执法情况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企业及破产管理人代表座谈交流。

执法检查组认为,陕西高度重视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依法依规推进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破产重组,在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陈竺指出,要充分认识新时代贯彻实施好企业破产法、做好法律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为契机,不断推进法律贯彻实施和企业破产实践工作不断深入。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企业破产法贯彻实施。陕西要进一步加大破产法律制度和破产理念的宣传教育,消除社会各界对破产制度的认识误区,特别是强化政府运用破产方式依法推进市场出清的意识,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及时启动破产程序。要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与法院在破产案件处置过程中的有效衔接,为企业有序退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在实践探索中努力解决制约法律实施的“中梗阻”,推动企业破产法更好实施。要坚持大局观念,通过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财税金融、国资国企、要素市场化配置、放管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陕西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执法检查组一行还赴杨家岭革命旧址、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委员欧阳昌琼,全国人大代表邵俊杰、曹仁贤一同检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梁宏贤,副省长程福波等出席座谈会或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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