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政策 > 丝路经济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最高奖励补助300万

丝路经济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最高奖励补助300万

发布日期:2016-05-11        信息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佚名     编辑:smemwj

  市发改委4月1日传来消息,2016年西安市丝绸之路经济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4月25日之前,各区县、开发区的发改、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须把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记者了解到,此举将充分发挥我市丝绸之路经济带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围绕开发开放高地、金融商贸物流、先进装备制造、能源储运交易、文化旅游开发、科技研发创新、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重点选择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商贸合作、科技创新、产能合作、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重大项目,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已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或单位。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方式,对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已开工建设或在年底前能够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原则上奖励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并在年底前能够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前期项目,原则上奖励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本年度内已获得市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支持。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子营业执照
陕ICP备14005206号-1 | 陕公网安备 61019402000082号

pv: uv: